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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奇艺和抖音集团达成合作

在日活、市值管理、盈利压力的多重考量下,爱奇艺做出这样的决定,主动让对方无证上岗的行为被补票成合法模式,一点也不奇怪。

这个话题说明什么呢?说明在商业世界的绝大部分情况下,法律的边界和是非对错,更多是服务于商业模式的更迭的,而不是用来框定商业行为的红线的。


其实我本人也发过微博,分析过类似于短视频二次剪裁或者“三分钟看完一部电影”这样的模式,是不是对原版视频的侵权。答案是“当然是”,但这种分析不是用来让法律博主沾沾自喜,甚至嘲笑抖音法务部到底是干什么吃的。这个账他们算得要比大部分网友清楚。

违法肯定不是它的终极目的,但解决违法问题有两个方向:一个是停止违法行为,一个是让它变得合法。而这个选择题的出发点,永远是哪一个选项有助于双方利益最大化。

这不过是早年今日头条打法的yesterday once more

最开始,它通过算法和个性推荐,迅速征服了一大批移动互联网新闻用户,但头条的很多内容,都是抓取的门户网站信息(虽然做了一些技术化区隔,例如新闻报道内容的合理使用问题,例如跳转和搬运的微妙区别,但本质上还是有侵权的话柄的)我记得当时若干门户网站和传统媒体,联合声讨抵制今日头条。但过了一段时间,发生了什么呢?

各大门户高调宣布,入驻头条,甚至战略合作。

这就好像前一段时间马斯克high了之后,一掷千(亿)金要440亿美元买下推特。等双方协议都签了,马斯克突然(一如既往地)抽风了,说推特的僵尸账户数量披露有问题,明显少报了,影响了自己的尽职调查和估值。先是威胁搁置,后来直接毁约了。

但是推特在马斯克搁置推进并购的时候,并没有觉得天助我也,拿着协议书扔马斯克脸上,而是在嘴硬的同时,不断向马斯克开放底层数据,试图向马斯克剖腹证明自己吃了几碗粉(这几碗粉里只有5%是僵尸粉)。


这个事儿让一个初级并购律师看起来会很惊诧,觉得这妥妥的违约。因为马斯克在大笔一挥收购的时候,连尽职调查都主动免了。现在你跟我掰扯公司基本数据,这不是神经病吗?

不过,最后马斯克这一把也玩儿得有点过火,推特觉得一味迎合,也换不来交割,现在打算对簿公堂,逼着马斯克完成并购了。总之,在这样的事情里,对方违约是己方占领道德和法律高地的筹码与起点,但绝不是高枕无忧的终点。

为什么?因为推特算过这笔账。我根据协议确实是占理的,但因为并购消息放出来,公司人心也散了(很多高管不是被开就是出走),用户也等着新时代新面貌,股价跌成翔。这时,不到万不得已,不应该去撕破脸,而是尽量把并购促成。否则,成了一个胜诉并购官司的赢家,要么拿十亿美元分手费,要么花几年摁着马斯克的头把并购交易完成,那时推特早就一地鸡毛了。